參與式學習法與體驗式學習法

參與式學習法與體驗式學習法

在當代教育實踐中,參與式學習法體驗式學習法作為兩種強調學習者主動性的教學取向,雖然核心理念相通,卻各自具有不同的操作重點與理論根基。

參與式學習法強調學習者在學習歷程中的主動參與與決策權,教師不再是知識的唯一傳遞者,而是學習的促進者與共學者。透過討論、合作學習、角色扮演、公共議題探究等方式,學生不只是接收者,更是課程內容的共構者。此法特別重視多元觀點的碰撞與協作歷程中的批判性思維養成,讓學生在參與過程中逐漸形成自己的觀點、價值判斷與行動能力。

體驗式學習法則強調學習必須根植於實際經驗,並經歷反思、概念化與應用的循環歷程。學習者透過真實情境的模擬或實地實作,與環境、對象或問題直接互動,在實際經驗中培養理解力與實作能力。其背後理論來自Dewey、Kolb等人的教育哲學,特別重視「做中學」與反思性學習的連結。體驗式學習常見於服務學習、實習、實驗活動、沉浸式教學等領域。

兩者皆致力於打破傳統講述式教學的被動學習格局,但參與式學習更偏重於學習者的社會參與與意見表達能力,強調共同建構與協作歷程;而體驗式學習則側重於具體經驗與行動歷程中所產生的個人理解與能力轉化。兩者若能整合運用,可形成深度參與與深度反思並重的學習環境。

References:

  1. 文字來源:Uedu myGPTs
  2. 參與式學習、體驗式學習名詞來源:巫博瀚 (2024)。追求幸福人生與實現美好生活:台灣大學生社會情緒學習與主觀幸福感之縱貫性研究暨「社會情緒學習促進與介入方案」實施效果 (1/3、 2/3),取自巫博瀚老師國科會三年期計畫(計畫編號:MOST112-2410-H-029-002-SS3)